一直想买这本书,书名就超级有意思啊。作者讲诉了在70年代的一个夏季,他和一对朋友以及他的儿子骑摩托车从明尼苏达州到加州,走遍穷乡僻壤,将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向他十一岁的儿子倾吐,这个男人在游历中体悟生命意义、获得自我拯救的过程。
一本很好的书,关于机械,关于理性,关于生活,让人不禁思考该如何继续人生的旅程以及面对生活中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