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可以分析这样的关系,或者我应该这么说,通过谨慎地聚焦于那些确定的机构,这么做是极为合理的。后者构成了观察这种关系的一个优先方式,它是多样的和集中的,被修整着并且使它们的功效最大化。做一个初步的估计,某人可能会期待看到它们基本机制的形式与逻辑的出现。然而,这种权力关系的分析(就像某人在某些确定的具体机构中找寻权力关系那样)会显现出一些问题。首先,这种事实(被一个机构带入运作的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被设计为确保其自身的存在)给它带来了本质上具有再生产性的破译功能的风险,尤其是在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之中。其次,从机构的立场来分析权力关系,某人会使自己开放性地在后者中寻找前者的解释和始源,也就是说,最终会导致用权力来解释权力。最后,在机构的活动本质上是建立在两种因素(显现的或隐匿的规章和一种装置)之上的范围内,某人可能要冒在权力关系中赋予一方或另一方以过分的权力之风险,因而在后者中,某人只能去找寻法律和强制的调整了。
买来送给同学的,不错的书。